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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曾

王曾(978--1038),青州益都(今山东益都)人,字孝先。宋真宗咸平五年(1002)乡试、会试、廷试皆第一,连夺三元,成为北宋第27名状元。科举制度推行1300多年中,联捷三元者仅见17人,王曾占有一席之地。

中状元后,王曾以将作监丞通判济州。不久,奉诏入京,召试学士院,为著作郎,值史馆。景德初(1004),知制诰,真宗大建玉清昭应宫,王曾力陈五害以劝谏,真宗命王曾判大理寺,迁翰林学士,知审刑院,对其甚为敬重。

王曾以右谏议大夫为参知政事后,因受宰相王钦若排挤,罢为尚书礼部侍郎,出知应天府,徙天雄军后,复参知政事。真宗贺崩,王曾辅佐十一岁的仁宗即位,坚持刘太后只能代理国政。当时王曾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集贤院大学士。王钦若病逝,王曾以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为昭文馆大学士,监修国史。玉清昭应宫发生火灾后,刘太后借机将王曾贬知青州,以彰德军节度使复知天雄军。其间,百姓乐其政,画其像而生祠之。刘太后病故,仁宗亲政,任命王曾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,判河南府。景佑元年(1034),为枢密使。二年,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,平章事,集贤殿大学士,封沂国公。后因不容吕夷简专断,同被罢相,以左仆射,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,死于任上享年六十一岁。赠侍中,谥文正。宋仁宗还亲自为书写碑文,称为旌贤之碑,大臣赐碑篆,自王曾开始。

王曾著有《王文正公笔录》。

(来源:山东省情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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